在启动调查取证程序的过程中,我们将会围绕着四个至关重要的关键点——即人员、货币、实物以及事件本身,采用全方位的手段,深挖线索,严密搜集中立而准确的实证材料。
首先,我们应从被调查对象的个人身份背景及其担任角色的角度出发,收集与其职权职责权限范围以及其如何利用职务行为相关的重要文件、记录、批文等方面的关键性证据。
对于资金的来源、流动路径以及犯罪所得及其转移方向,我们将全面搜集包括储蓄、消费、赠与、经营、挥霍等各个环节的详细信息,同时追踪其获取赃款赃物的整个过程,以期能够得到详尽且可靠的证据支持。
再次,我们将使用扣押物品清单来确认所查获的赃款赃物的数量与价值。
根据审计报告,我们将清晰地描绘出资金流动过程中的时间节点、涉及的次数、具体的金额以及去向的趋势。
再者,借助鉴定意见确定书证上的签名、印章或笔迹以及其他相关痕迹是否确实出自受贿人之手。
最后,我们将综合运用各种物品、文件、视听资料等多种形式的人证物证,以重现被调查人在索取、收取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求不当利益的主观恶意。